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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8/20 10:32:02   信息来源:院纪委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4年中秋和国庆“双节”将要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坚决防止用公款送月饼节礼等奢侈浪费行为,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院属各单位党总支、机关各支部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委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发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纠正庸俗习惯,争当遵规守纪的模范。
        二、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十个严禁”。要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疗养所、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摊派费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院纪委将把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奢侈浪费行为作为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对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举报电话:0311—8765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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