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部分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现根据我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对以下岗位进行递补:
一、递补人员名单:
粮油作物研究所:
101113002:孟庆蕊
101113003:王红娜
棉花研究所:
101113007:高 璐、崔 萌
昌黎果树研究所:
101113009:郭相伶、刘子晗
石家庄果树研究所:
101113012: 李晓然
植物保护研究所:
101113016:张胜平,毕秋艳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1、时间:2017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5点),共2天。
2、地点: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人事处(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45号2312房间,裕华东路和谈固南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3、联系电话:0311-87652049。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如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生证)、准考证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条件的材料(如:成果奖励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发表论文期刊和在岗位条件中要求本科专业岗位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高学历人员报考低学历职位的还需携带相应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如对所需携带的材料不清楚,可打电话咨询。逾期不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下一名人员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