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和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职改办字〔2023〕8号),进一步推动职称评审破“四唯”、立“新标”,针对农业科学研究专业职称评审,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评审条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有关农业科学研究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人才支撑。我院起草了《河北省农业科学研究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311-87652047
传真:0311-87652049
电子邮箱:nkyrsb@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谈固南大街45号,神农大厦2311,河北省农林科学院人事部
邮编:050031
附件:《河北省农业科学研究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