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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依法治院
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铁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和施行,是党和国家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发展成果,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宪法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把握宪法核心要义,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院。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宪法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突出的位置,围绕宪法阐明一系列重大论断。一是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二是强调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三是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四是强调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让宪法实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五是强调宪法实施同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都密切相关,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学习、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六是强调坚定宪法自信,坚定对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七是强调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八是强调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在当代中国,“宪政”这个概念是不适用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站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对宪法实施和监督,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院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宪法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和宣传宪法,坚决维护和实施宪法,为建设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院打下良好基础。
        二、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核心要义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站在健全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包括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制度、统一战线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国务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监察制度等各个方面。要准确把握修正案的核心要义。
        一是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体现了党章和宪法规定的内在统一,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这既是顺应新时代新要求的战略举措,也是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是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发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丰富和完善。有利于引领全党全国人民把握规律、科学布局,在新时代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是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将宪法序言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一字千金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同时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对于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推进宪法实施,意义深远。
        四是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内容。在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五是对国家主席任期作出新规定。这是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举措,符合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要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六是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这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重大顶层设计,顺应了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迫切要求,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为制定监察法、设立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及其监察权实施提供了宪法保障。
        三、积极推进依法治院
        制定和完善宪法的根本目的在于有效实施,体现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得到贯彻落实。省农科院是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必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实施依法治院。
        一要坚持宪法至上,使实施宪法成为全院职工的自觉行动。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和修正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理论学习的重点,通过大屏幕、宣传橱窗、局域网等宣传阵地,组织好对宪法和修正案精神实质的学习宣传,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利用支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活动载体,向广大党员和群众讲清楚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讲清楚宪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讲清楚宪法修改的重要意义,使宪法精神、核心要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在学习贯彻宪法中要发挥带头作用,坚持“走在前、做表率”,以上率下,模范引领,推动全院学宪法、守宪法、用宪法,把宪法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去。
        二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在全院形成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牢固树立法治信念,从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怀有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加强法治学习培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不仅要学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而且要学法的原则、原理,学法的价值、精神,通过学习,知道法律授予了什么权力,这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权力行使的原则、程序是什么,不依法行使权力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等,提高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的素养,切实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坚持把法治教育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全院各级领导干部要扑下身子、躬身实践,凡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第一原则就是按法律办事,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遵循法治原则、法治原理。
        三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依法依规治院,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是重要保障。根据与时俱进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需要,促进管理更加规范,全院各单位都要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完善。针对高风险领域,在经费管理、人员招聘、职称评聘、基建项目、大宗采购、成果转化、资产管理等方面,既要严格落实民主决策程序和制约监督,又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和落实,全院干部职工都要提高认识,学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的,无论是谁都要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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