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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2020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2/28 8:11:45   信息来源:院办公室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智力支撑。2020年我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树牢“人才强院”理念,为科技创新、科技服务“两大计划”的实施提供支撑,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根据我院科技人才队伍现状和发展需要,提出2020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人才引进
      1、转变招才引才方式,从“等人上门”变为“上门选人”。充分利用院网和高校招聘会等媒介,加大对院所科研优势、平台条件和人才需求的宣传;院人事处要加强与农业重点高校就业办的联系,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加强科技人才队伍源头建设;各研究所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到重点农业高校、名导名师团队进行博士和优秀“双一流”高校硕士的选聘。
      2、改进公开招聘方式,采取“本科硕士集中统一招聘+博士常年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博士后、优秀‘双一流’高校硕士”选聘的方式引进人才。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参加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对符合招聘计划的博士研究生,不受集中招聘时间限制,可随时组织招聘;对于符合院《关于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已出站的博士后、本硕均为“双一流”高校毕业且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SCI论文1篇以上或在国家一级学报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可采取选聘的方式招聘。
      3、加大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力度,细化引进人才条件和待遇,重新修订《关于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针对驻石外研究所招聘博士研究生困难的情况,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特事特办。
      二、人才培养
      1、进一步加强研究室建设,做好科研团队顶层设计。各研究所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制定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根据人才成长规律和团队人才结构进行合理设计和构建,按照最有利于学科发展的目标培养人才,合理规划人才结构,优化团队功能,逐渐形成年龄上有梯次、专业上有互补、学历上有平衡、职称上有层级的发展态势。
      2、选派优秀青年专家出国(境)培训交流。在省人社厅选派优秀专家出国(境)培训的基础上,按照我院《青年英才海外培训计划管理办法(暂行)》,每年选派15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赴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开展合作研究,推进青年人才参与国际合作,不断提升青年人才国际化思维能力和科学研究业务水平。
      3、高学历人才由招聘引进为主,向引进和培养并重转变。鼓励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到国内重点科研院校进修,通过短期学习、交流,拓宽视野、提高技能、建立联系。各研究所要制定本单位人才能力提升计划,利用5年时间,将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科研一线人员轮训一遍。对于连续几年招聘不到或留不住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所,可以实行在职培养。对于符合研究所学科发展需要,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列入院培养计划,在综合考虑其报考院校和是否为本单位紧缺专业等因素后,经批复给予部分学费“后补助”报销。
      4、给青年人才压担子,创造岗位锻炼机会。通过挂职、驻村、驻点等不同形式把青年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派到生产一线和扶贫一线,在解决实际农业生产管理问题中增长才干。加强对新入职人员培训和多岗位锻炼,新入职人员要先在管理科室、不同研究室、试验基地、农村科技服务基地等岗位进行轮岗锻炼,时间不少于半年时间,使其尽快熟悉单位基本情况、产业对科技的需求情况和科研工作流程。
      5、充分利用博士后工作站培养人才。博士后工作站能够为各研究所和博士本人提供充分了解、双向选择的机会,出站的优秀博士后可通过选聘的方式招聘到本单位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博士后引进力度,对不符合招聘计划的博士可先进入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使博士后工作站成为培养后备科技骨干的重要平台,成为我院高层次人才“蓄水池”。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出站后首次参评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受单位岗位指标限制,直接推荐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人才使用
      1、进一步加强研究所班子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人岗相适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研究所领导班子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优先选拔具有管理能力或潜力的优秀科技人才进入研究所领导班子,提升研究所班子业务领导能力。
      2、积极推进研究所中层干部年轻化。为更好地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促进我院人才结构优化和事业持续发展,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拔优秀青年人才担任所中层领导干部,推进所中层干部年轻化,进一步提升其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3、切实加强科研助理队伍建设。聘用科研助理是解决我院事业编制紧缺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人才、积蓄人才的有效方法。各研究所要在规范招聘条件、程序的同时,在职称评定、薪酬绩效、福利待遇等方面,用好相关政策,探索可行办法,规范待遇水平,建立增长机制,建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科研助理队伍。全院科研助理均要实行劳务派遣,保障其合法权益,避免劳务用工纠纷。今年,院将出台科研助理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科研助理的招聘及管理工作。
      四、人才激励
      1、加强宣传报道。直属机关党委及各研究所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介,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和科技服务专家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其在社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2、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的奖励激励机制。用好我省关于成果转化奖励、推广服务收益分配等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成果转化、开展科技服务提高收入。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研究制定我院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奖励办法,对于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及时给予奖励,进一步调动各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3、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在新修订的《农研系列专业技术申报评审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注重以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成果、唯论文”等倾向,探索科学合理的量化评价指标。在对专业技术人员各类考核中,鼓励各研究所根据本单位情况,积极探索合理的分类评价的方式,院人事处给予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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